1. 青岛15岁女孩撞宝马私了,如何看待90后少女戏耍乞丐?
少女虐杀乞丐,这样的新闻看得痛心疾首,昨天也刚好遇上有同事发了关乎流浪者的话,我专门在头条和公众号都写了感悟,名为《威尼斯的流浪人不敢笑》,也许我们揣测的恶意,伤害了别人的善意!
记得昨天疲惫,我躺在舒服的床上,拿起手机,浏览了下朋友圈,看到同事的一段话,温暖人心,于是有所感触,被她的善良折服了。
“有多少人害怕被路边无家可归的人攻击?”
异样的眼光,让他们不舒服,为什么你们会有这样的思想,把丑陋跟罪恶先入为主,然后强加给他们? 他们看起来邋里邋遢,蓬头垢面,衣衫不整,让人避让三分,可是他们也会观察路人,看城市人来人往,看你们带着喜怒哀乐的影子,然后偷听着这个城市的梦呓,兴许他在羡慕你的着装和你自信昂昂的走姿,兴许他在揣测你来自哪里要去哪里,不过他肯定向往着能像你一样,有家可归。
“离远一点!赶紧走赶紧走……不要去看他们!……我的天好害怕啊,万一跳起来把我扔下天桥!,或者他们会不会强奸抢劫啊,看起来就觉得可怕!”
多少人曾经这样揣测过别人的心理,以为别人形象不好,或者暂时的处境不佳,用自己所谓的优越感去满足自己的虚荣,但凭什么你看不起别人?
还有人还会这样担心,白天还好,尤为黑夜降临时,似乎他们会伴随黑暗更能带给人恐惧。他们没有做错什么,却要承受这个世界的冷漠。
在东莞威尼斯广场的人行天桥上,今天没有见到这个人,我猜他大清早睡醒把天桥上的被褥卷起来或外出打工,赚着不存不济之薪,或走走捡捡,捞点生活费。
他们唯一的奢求,就是天凉了,旁边栏杆上的毛衣不要被扔了。
夜幕降临,人们带着热闹归宿,他们也归来,家便是天桥,卸下疲惫和防备,在身下来回穿梭的车辆声中酣然入睡。
他们不偷不抢,甚至畏惧人群,如果你做不到尊重,那请不要玷污歧视,如果你做不到帮助,那请不要打扰他们!
如果我们力量有限,那我们目前能做到的,只有今后不拿异样的、惊恐的和害怕的眼光看着他们,如有对视,我会对着他笑一笑,流露出我们的善意和尊重!
不为难不偏见,流浪者是城市建设的遮羞布,处境不一样,但别胡乱掀开,赤裸裸嘲笑别人!
希望我们以后相视一笑,不会吓到他,他们怕极了不怀好意,如同我们对他的偏见一样。 也许是我们固定的偏见,才让善良的人死心,进而诱惑或者逼迫犯罪。
如果很多人像我的同事一样善良,不要用有色眼睛去区别对待,也许就不会因为差异而导致不平等,平等了,才不会因为自卑而去堕落,也不会因为堕落而去毁灭人性!
而人生而平等,高贵的永远不是华丽的服饰、精致的妆容还有高档的车房,而是纯净的灵魂! 道貌岸然的伪君子,还配不上天桥下人畜无害的流浪者!
未来,如果遇到,请给予尊重,只有尊重了别人,你的灵魂才会高尚!
有温度的城市,需要有温度的人和文字,等你关注!
个别图片来源于网络,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,侵权请留言删改!2. 对方车内有不到一岁孩子要求医院检查但并未受伤?
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,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。
案情的简要分析。双方车辆追尾,责任明晰。对方车内有不到一岁的孩子,需要到医院检查。经过检查没有受伤,问题不大。
我相信这个案子里面,车损的赔偿应该不成问题,但是对方提出的营养费,误工费,是否承担你不是很清楚。
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,应该承担的,但是保险公司会帮你解决好这一切的。
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报警的问题。发生交通事故后,作为当事人,你一定要分析是否有人员受伤。如果仅仅造成的是财产损失的,记得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拍几张照片,很多保险公司是不需要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的。因为在你的这些交通事故中,责任是非常明确的,追尾的你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当然在责任不明确或者双方都认为对方有责任,那是必须要报警的。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,对方的车内有一个一岁的小孩儿,需要到医院进行检查,我建议还是最好报警,并且通知保险公司的。
医院检查没有事的快速处理办法。一岁小孩儿到医院经过检查没有大的问题,可能只是受到了惊吓,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结果。
有很多保险公司在遇到这种情况,会在医院及时的解决这起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,关于车辆的损失直接到4s店进行修理。
关于人员的赔偿费用,保险公司会立即进行解决的。当然了,遇到一些小的保险公司或者服务不是很好的保险公司,会要求你们去交警队办理责任认定书才会解决。
遇到这种情况,第二年就不要在这家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了。
我们这里要求保险公司1万元以下的,可以不需要责任认定书。
营养费和误工费超过保险公司理赔标准怎么办?在一些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,像小孩儿受到了惊吓。当事人提出的营养费和误工费,在强制险的范围内是可以进行报销的。但是小孩的家长所要的费用,远远的超过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建议你可以和对方多协商一下。如果确实达不成协议,你就告诉他,建议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。
我希望大家一定记清楚,交通事故的民事调解,是要建立在双方公平自愿的基础上。
说声对不起真的很难。在我接触的一些交通事故的案例当中,其实有很多事故造成的损失非常小,但是双方的矛盾非常大。这主要是双方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态度,出现了非常大的偏差。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员,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采取的三不管政策。一谈到交通事故的理赔或者交通事故的垫付资金的时候,一口一个找保险公司。让人觉得真的是没有人情味儿。
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个问题。不管怎么说,双方发生了交通事故,一个人躺在医院,除了忍受肉体的疼痛之外,还需要自己垫付医疗费。作为司机是否应该做点什么?虽然国家没有规定,司机必须垫付医疗费。但是可以说一句对不起吧。
在交通事故中,可能由于我们中国人都比较好面子,发生交通事故,听到“对不起”这三个字真的很难。
我的个人建议。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,我觉得是一个人的人品的体现。有的人在处理交通事故当中,处处为对方着想,人心都是肉长的。这样的交通事故非常容易调解,也非常容易结案。
但是碰到有一些人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,所采取的一些态度和方式,让人真的很难理解。尤其是一些司机,认为自己的车辆购买了高额保险,所说的话简直让人是非常的气愤。
我建议大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,能够发自内心的积极处理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,这样才能让双方或者说让你自己在交通事故处理时少跑路,节省时间,同时能够快速处理。
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,如有不妥之处,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,谢谢。
3. 河北一女司机掌掴外卖小哥?
外卖小哥被撞击在地,竟还遭遇女司机掌捆
据当时现场目击者,市民刘先生描述。
女司机正从小区里驶出,外卖小哥行驶在非机动车上,两人发生了剐蹭。
随后,轿车内走出一位四、五十岁的女性,情绪激动,竟然掌捆了外卖小哥。
周围热心群众看不下去,纷纷指责,根据爆料的刘先生提供的视频可以看出,有一男子一直在质问该女子,是不是打了外卖小哥耳光
但是女司机,表示了否认说:我都这么大岁数了,那个送外卖的才30来岁,要是真打起来,我怎么可能打的过他,他装蒜呢。”但是围观群众,不少人都说的确目击了,该女司机的确掌捆了别人。并且救护车驾驶员亲口确认,女司机在争执时打了外卖小哥俩耳光。
目前外卖小哥被送去了医院,具体交通事故责任还没出来。
撞人应先救人,岂有掌捆对方之理由于责任认定书,没出来,还无法断定双方责任。但是看图片,外卖小哥应该是非机动车。
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。
即使非机动车事故全责,机动车也需承担至多10%责任。
然而这件事为什么会引起旁边群众愤怒?
就是因为,作为一个机动车辆,不管是你撞了别人,还是别人啥好撞你车上,毋庸置疑,对方是血肉之躯,肯定是更容易受伤的。
第一反应,不应该是立刻想着怎么救人为主吗?
再怎么,也不应该一言不合就打人。
据统计,每两天半就有一外卖小哥死伤由于送外卖有时间限制,用户有时候催着着急,外卖小哥时常需要快速的在人流车流中穿梭。
以至于这个行业出车祸非常概率非常大。
对他们来说,高峰时期送外卖宛如一场打仗,所以虽然不排除,他们不见得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。
但是其背后是害怕差评,害怕罚款,深层次的无奈。
为了赶时间,他们时常受伤了第一时间还是想着送外卖。
说这些,并不是说,他们违规有道理,我只是认为大家应该多一些理解和包容。
提问中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就绝对是外卖小哥的责任,我不知道,但是我可以肯定,外卖小哥绝对不是故意去刮擦对方的小车,他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碰瓷。
这位女子,你为什么就非得掌捆对方呢?就因为你开车,别人骑车?
人心都是肉长的,尊重他人才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。
4.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私了大概多少?
如果只是伤残赔偿金的话,假如受害人的户口是农村的,但其在城市经商、居住,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,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。
假如受害人的户口是城镇户口,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。以青岛为例的九级伤残,城镇户口可以要14万多,农村的话6万多元。
5. 保险公司赔付465万后?
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年了,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。
交警队认定的是同等责任,那么在这个交通事故案件当中,不会追究当事人驾驶员的刑事责任。从法理上来说,你可以不获得对方家属的谅解,你可以不再赔一分钱。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你赔的话,你还是必须要赔偿的。最终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。
对方家属为什么还要赔偿?在很多交通事故中,虽然保险公司已经进行了赔付。但是双方的民事赔偿还是达不成协议。在这里我们了解一下保险公司的赔付和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,但是没有绝对的关系。保险公司是在机动车投保人投保的范围之内进行赔付。至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不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,保险公司一分钱都不会出的。
这下我相信读者朋友们就应该明白了,不是对方的家属要多要钱。怪就只怪你自己买保险的时候没有多买保险,或者说没有选一个服务好的保险公司。
驾驶员可以选择不赔偿吗。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,当驾驶员被定为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时候。为了得到谅解书,也就是为了使自己在今后的刑事判决上可以判缓刑。很多驾驶员是为了缓刑才可以在金钱上面多付出的。但是一旦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,如果驾驶员认定同等责任的话。很多驾驶员在保险赔完或者法院判决之后,是一分钱都不愿意多出的。当然,对驾驶员的选择在法律的角度上面来说是没有错的。
给驾驶员的一些建议。1、每天作为驾驶员来说,可能都会参与到交通出行的过程当中。作为自己驾驶的车辆,是一个高速运转的物体。可能会对周围的人或者车辆造成危险。发生交通事故后,虽然已经买了保险,通过保险赔偿的方式对死者进行了赔偿。
2、但是毕竟是一个鲜活的生命,在你的操作中离开了这个人世。一个家庭因为亲人的离去而将遭受人生的更多的磨难。我建议咱们有的驾驶员在自己能力许可的范围之内,可以多出一点钱。我相信你的良心也会好受点。
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,如果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,谢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