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杭州大火,女孩的妈妈及闺蜜爆料?
人间有三情:亲情,友情和爱情。 如果让你给三者排序,你会怎么排呢?
其实要在这三者之间做出选择确实有些困难。近日,我看到一则新闻,一名22岁的单亲女孩竟然因失恋在家中烧炭自焚,并且还是一尸两命。
据悉自杀的姑娘是平面模特,半年前与富二代男友在一起。
可过了一段时间,女孩儿就发现渣男背着她出轨了。手机里有跟别的女生的暧昧聊天记录,还曾经发生过关系,于是心灰意冷的提出了分手。
分手后却发现自己怀孕了,这是与渣男在一起之后第二次怀孕。
据女孩妈妈爆料称,第二次怀孕距第一次怀孕仅仅相隔三个月。
当时他们在一起后,女孩有了第一个孩子,被男方劝着打掉了,还说等有了第二个孩子就结婚生下来。分手后,渣男各种纠缠,直到女生告知怀孕,他的态度就变了。
意思就是玩玩可以,负责任是不可能的。
也许是对爱情彻底失望,于是女孩绝望的选择了自杀。
22岁,正是花样年华啊!为什么偏偏这么想不开?
看来女孩真的把爱情看的比生命都重要啊!
难道在死的时候就没有想想把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母亲吗?
母亲把你养大,你却扔下她一个人撒手人寰,让白发人送黑发人,这是多么得残酷!
2. 杭州三墩一小区小女孩在室内被劫持?
本人认为拆除小区围牆,使小区道路和外界畅通,增加小区透明度会更安全。现在许多小区都有围牆阻拦,貌视安全实则不安,坏人在小区内作案,旁边人家无人,就容易得手,一旦遇上火灾等险情,公安消防车辆一时无法进入,会延误救援时机。
3. 杭州金地自在城一单元楼发生火灾?
看过视频 水枪打楼下 好像是因为楼下衣服很多 可能怕下面也烧起来 。 后面据说是电瓶车引发的火灾。不知真假。
4. 莫焕晶报警后如果奋不顾身去救火?
谢谢邀请。
从法律角度分析,莫焕晶报警后如果立即去救火也不能构成犯罪中止、减轻罪责,除非她的行为避免了危害结果的发生,也就是说受害的母亲和三个孩子都没死亡,且财产没有任何损失才可能减轻罪责。
首先,犯罪中止法律规定。
所谓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过程中,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。对于中止犯,没有造成危害的,免除处罚;造成损害的,应当减轻处罚。
犯罪中止行为有几个要件:第一,行为人主观上有放弃犯罪的意志,是自己自动想要放弃犯罪;第二,行为人实施了犯罪中止的行为,并有效的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;第三,中止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实施过程中;第四,中止必须中断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。
其次,犯罪中止必须中断犯罪并且有效防止危害结果发生。
这是犯罪中止的核心,比如莫焕晶犯罪纵火犯罪后,她因为担心、害怕等立即报警了,也采取了救火措施,或者说她本人后悔犯罪了,想补救,法律非常支持这么做,也希望犯罪分子这么做。
但是,莫焕晶电话报警、救火等等所有行为都没有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,都没能挽回被害母亲与孩子的生命,都没让那一层家属的财产没有损失。这种害人性命、重大毁财后果终究还是发生了。莫焕晶即使再有证据也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,不能算是减轻的量刑情节。
最后,切莫图一时之财,害人害己。
说真的,看到莫焕晶纵火的行为,我只能说不懂法不知道怕!纵火的危害性大到即使只是过失犯都得承担重罪。而且居然还胆大到屋里有人时候纵火,如果没人情况下纵火,最多是毁坏财产,这些是身外之物,还可以寻求量刑宽容。但是明知有人而纵火,怀疑是不是都有杀人动机了!
总之,信息的有限,不好追究更多莫焕晶内心的想法,只愿法律加以重判!
5. 邻居为什么连夜搬走?
这个案件太凶残了,他们邻居是个孕妇,案发后第一时间连夜搬走了。小区其它租户也是能退租就退租,赶紧搬离。小区业主有选择余地的也都搬了。
这是一期惨绝人寰的杀妻碎尸案,而且是顺着下水道冲到化粪池的,相当于他们那栋楼,小区下水道基本都是遍布尸体的,想想都恐怖。近期小区法事不断,一方面超度亡灵,同时也算是一种心理安慰吧。
第一:心理阴影太大,瘆得慌。
杭州很多公司都是996,有些更晚10点多11点从外面回来,小区灯光若隐若现,出了这事谁还敢走在这个小区,太可怕了,想想都起鸡皮疙瘩。
城里人夜生活丰富,晚饭后各家都会出门遛遛湾,遛娃,遛宠物,纳凉,跳个广场舞啥的。相信这事发生后没几个人敢晚上出来了,而且老是有心理阴影,内心压力太大了。本来一天工作够累了,谁还受的了这额外的压力?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搬离,离开这个是非之地,换个环境。
第二:犯了大家的忌讳。
中国人事非常在乎风水、运气、彩头这些的,这期案件大大超出了人们心理承受范围。大家会觉得风水不好,犯冲等等。像他们邻居是个孕妇,肯定非常忌讳这种事件,是能离多远就离多远。
大家平时上班工作、生活也是想沾沾喜气,沾点好运气,图个好彩头的。显然这个事件是与这些大大冲突的,为了避免沾上霉运肯定是能搬多远搬多远。
第三:怕这种恶念出现人传人的现象。
相信全国现在有很多人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,他们小区的更是。如果一直在这个小区里,会一直受这件事影响,也会有人担心这种恶念人传人。为了家人的健康安全,为了营造良好的氛围,索性搬离吧!
发生这种事,男性可能好些,但女性普遍胆子小,而且喜欢胡思乱想,越想越害怕,半夜睡不着觉的很多,吓得不敢上厕所的很多,晚上更不敢出门了。所以大部分女性都会要求快速搬离,远离这个阴森的地方,远离是非之地。
6. 杭州三堡北苑失踪案的发生?
目前,来女士已经被警方找到,但令人感到非常痛心和失望的事,来女士已经不在了,目前,警方已经将来女士的丈夫许先生控制,从警方的通报来看,许先生有重大作案嫌疑,虽然我们目前还不能将许先生定义为凶手,但是,从这起案件来看,来女士无故失踪,并且只穿着一件吊带裙,没有拿手机,钱包等物品就出门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。
也正因为如此,从一开始绝大多数善良的网友们,就开始怀疑是来女士丈夫作案的可能性大,毕竟 ,许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,完全透露出的不是悲伤与难过,而是应对自如,非常从容,还很淡定,这本身就是极为不正常的,要知道,如果某一家人的亲人走失的话,这家的男主人大概率是会崩溃到哭的,怎么可能会如此淡定的应对自如呢?
至于说这起案件,跟二婚有关系吗?笔者认为,这要分两方面来看,单从这些案件来讲,与二婚还是有很大关系的,但要说二婚就会出现这样的案件那未免也太武断了,毕竟,并不是所有的二婚都会出现类似案件。
这起案件与二婚有关但从这起案件来看,如果最终查出来的结果是来女士的丈夫许先生作案的话,那就说明,来女士被害一案与二婚有关,因为,这起案件发生之前,他们夫妻二人就为一套房子而产生了不小的矛盾,许先生希望将来女士名下的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,作为他与前妻生下的儿子的婚房。可是来女士并不同意,因此,就不能排除许先生是想通过加害来女士之后,顺其自然的继承来女士的遗产,再将这套房子给予自己的儿子,从这个角度来看,如果他们是原生家庭的话,就不存在这一问题。
由此可见,单就来女士被害一案来看,与二婚之间是有着某种关系的,但是,并不能说所有的二婚都会出现问题,毕竟,绝大多数的二婚还是非常和谐且幸福的。当然,这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,现在就说许先生杀害了来女士还为时过早,许先生目前只是有重大作案嫌疑,对此你怎么看呢?欢迎评论区说出自己的看法,大家共同探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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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杭州亚运会开幕式孔明灯是真的吗?
据我所知,杭州亚运会开幕式上使用孔明灯的消息是虚构的。孔明灯通常由蜡纸和竹架制成,具有一定的火灾风险,因此在大型活动中,特别是在需要保证安全的场合,使用孔明灯是被禁止的。一般情况下,活动组织者会选择更安全的方式来营造气氛和效果。请注意,我的回答可能并不总是最新的,建议您在需要确切信息时查找可靠的消息来源以获取最新的信息。